据新华社电被国家环保总局和监察部列为2006年首批挂牌督办案件的湘、渝、黔交界地区电解锰行业污染问题,在经过一年多的整治后,于12月8日正式通过了国家环保总局、监察部和三省市政府联合检查组的验收。
“锰三角”是指湘渝黔交界的湖南花垣县、贵州松桃苗族自治县和重庆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的电解锰企业集中的地区。
由于规划不合理、片面追求经济增长、企业环境保护意识差以及监管不力等原因,近年来“锰三角”地区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国家环保总局2005年对“锰三角”进行的现场检查显示,这一地区13家企业所排废水中六价铬、总锰和氨氮全部超标,最高分别超标180倍和30倍。
2006年3月,国家环保总局和监察部将“锰三角”区域污染整治工作列为2006年首批挂牌督办案件。经过一年多的集中整治,“锰三角”地区41家电解锰企业中1家污染严重、整治无望的企业已被取缔,30家企业被停产治理,10家企业被限期治理,补交排污费497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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