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方锰业集团党委、纪委联席会议决定和职工代表提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企业民主管理》《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推行企业集团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意见》相关规定,2024年8月8日,南方锰业集团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一届五次职代会”)在大新锰矿分公司召开。集团领导李维健、詹海青、明宪权、潘俊宏、李鹏、李俊机、黎兆明、黄炳行、黎家电、万维华出席会议。
集团党委委员、人力资源副总监、工会副主席谢勇主持一届五次职代会预备会。预备会听取了职代会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大会主席团成员建议名单、大会监票人、计票人名单及大会议程。
集团工会主席黎家电主持一届五次职代会。根据议程安排,与会代表分成5个代表团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深入、热烈的讨论,广泛征求、集中了代表的意见。
会上,为依法维护集团利益、职工合法权益,决定由集团工会成立职工维权委员会,授权集团管理层全面接管集团,并表决通过了集团职工维权委员成员名单。
会议对集团相关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审议了关于涉嫌违法违规的集团副总经理张贺和徐翔的议案,并作出如下决定:
一是要求集团暂停张贺南方锰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行政管理总部总监职务;暂停徐翔南方锰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与审计监察管理总部总监职务。
二是要求集团将张贺、徐翔损害集团利益、损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交由集团纪委进行内部调查,若有犯罪事实,将依法报送公安机关。
三是要求集团工会向南方锰业控股有限公司致函,在调查期间,限制张贺行使南方锰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职务。
四是要求集团工会向南方锰业集团董事会致函,在调查期间,暂停张贺南方锰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行政管理总部总监职务;暂停徐翔南方锰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与审计监察管理总部总监职务。
五是要求集团工会向南方锰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致函,立即召开董事会,对是否涉及利益输送、关联交易及张贺、徐翔损害集团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聘请律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开展独立调查。在进行内部独立调查期间,限制张贺行使南方锰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职务;限制徐翔行使南方锰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职务。
会议审议了与香港天元及其他单位贸易合作关系事宜,要求集团立即终止上述所有不平等贸易合作,依法将在加纳矿、澳矿贸易中已付资金全部追回或催收对应货值矿石及追索其赔偿损失、承担违约责任。
会议审议了集团新的组织架构模式事宜,要求撤消集团五大行政管理总部,恢复完善原有的集团治理模式。
会议审议了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草案事宜,要求集团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制度,重新征求广大职工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后再提交职代会讨论。
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李维健作总结讲话。他表示,这次会议是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的大会,是按照新《公司法》的要求,依照《工会法》的有关规定,全体员工参政议政行使民主管理的大会,也是集团在发展历程关键节点上及时正本清源、归于正道的大会,是近6000名员工众志成城、接续奋斗的大会。会议充分体现了南锰人坚韧不拔、百折不挠、团结不屈保护企业利益、员工利益的斗争精神,体现了南锰人同甘共苦、同舟共济、紧密协同、众志成城、其利断金的团结精神。
李维健就如何贯彻好大会精神提几点意见和要求:一是要坚决拥护集团党委、纪委作出的决策部署,切实维护集团利益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二是要依法依规办好企业,坚定不移贯彻自治区及崇左市党委、政府关于做强壮大广西锰产业的战略部署;三是要迅速恢复生产管理秩序,确保员工队伍稳定;四是全体员工要发扬主人翁精神,团结一致奋发作为,圆满完成年度任务。
集团总部、各分(子)公司的职工代表和列席代表共300多人现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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